1 总则


1.0.1 为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(以下简称转运站)的运行操作、设备维护及安全管理,加强垃圾转运系统控制及运行过程的环境保护,提高管理、操作和维护人员的技术水平,充分发挥垃圾转运效能,做到生活垃圾安全、及时、有效及清洁化转运,制定本标准。
1.0.2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运行操作与管理、维护保养、安全操作与管理。
1.0.3 转运站的运行操作、设备维护、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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